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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河源政府网》 | 点击数:332 | 更新时间:2009-6-18 | 文章录入:网络中心 ]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仅群众满意,更获得省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记者前日从全省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日前,省综治委公布了全省2007-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考核的得分情况,河源得分超过90分,被评定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据悉,这已是我市连续第二年获得此荣誉。

    在2007—2008年度综治工作考核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河源、梅州、惠州、东莞等14个城市的得分超过90分,被评定为2007-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是一块“含金量”较高的“奖牌”,以其考核的复杂程度和严格程度著称。据了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两年才评比一次,今年初,省综治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专门研究制定了《省综治委对各地级以上市2007-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并专门委托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队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23个县(市、区)进行公众安全感调查。3月下旬至4月上旬,省综治委又组织8个检查考核组,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007-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铁腕行动”,如铁路护路联防、打击盗窃破坏“三电”犯罪、打击传销等专项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坚持源头治理,认真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普遍建立健全了工作网络,构建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健全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完善工作网络,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有了新的发展并逐步规范,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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